年11月24日上午,家住贵州省岑巩县大有镇长溪村驾驶人别某娟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岑巩县城出发去大有镇,当车行驶至岑巩县三公里(地名)精神病院门口红绿灯处时,因未减速撞上前面正在等待绿灯通行的皮卡车,造成后车上母女俩受轻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了解及监控视频得知了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别某娟前一晚与朋友玩牌到凌晨两点左右,当天上午,她开车带着自己上小学的儿子回家办事,车行驶到事发地点大概是因为“走神了”,到路口处也未减速,等她反映过来时与停在前方等待绿灯通行的皮卡车已经接近了,别某娟便向左打方向,心想着如果过去了也就是闯了次红灯,要是没过去追尾前车就更危险了,最终因距离太近还是在直行靠左的位置撞上了前方的皮卡车,由于皮卡车上装载了超出车身高度和长度的装饰材料,导致超出部分的材料直接插入后车副驾驶室内,后车头损坏严重,所幸的是别某娟在车辆追尾瞬间做出的这一举动让她保住了两条生命。最后在交警的组织下对肇事双方进行了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小型普通客车因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对驾驶人别某娟处50元的交通罚款;皮卡车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对驾驶人任某红记1分,罚款元的交通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尤其要注意减速,认真观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要为了抢那区区几秒钟,而赔上了爱车甚至自己的宝贵生命。
来源:岑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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