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2月25日0至24时,沈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郑某某,女,16岁,中国籍,家庭住址: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向工街宏达家园小区,学生,是沈阳市韩国返沈人员确诊病例尹某某的外孙女。从12月13日19点起与确诊病例尹某某有多次密切接触,12月23日尹某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上午7时郑某某作为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因自述咽部疼痛即被急救车直接转运医院北院区实施隔离观察治疗,当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2月24日,沈阳市疾控中心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立即启动转运程序,将患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今晨省卫健委已经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前采取的措施:一是对涉及学校的相关人员开展核酸检测。12月24日已完成核酸检测人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深入排查密切接触者。市区两级疾控中心连夜进行流调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密切接触者人,全部转入医学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科学划定疫点。与病例尹某某相同的疫点,已在12月23日消毒完毕,另根据患者行动轨迹、活动范围,初步划定疫点2个,采集环境样品份,开展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个疫点已由市区两级疾控中心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并进行了消毒效果评价,切断传播途径,彻底消除传播风险。四是科学处置、关口前移。患者学校已于12月23日全校停课,实施封闭管控。为合理有效处置疫情,成立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于洪区政府组成的联合现场指挥部,依据密切接触者的学习、生活、出行轨迹,分层划定管控区域,设定分类管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精准。健康提示目前已进入寒冷冬季,正是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高发季节,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精准防控的各项要求和个人防护的各项举措牢记在心,并付之行动,同时还要继续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好方法、好习惯,坚持科学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勤消毒,使用公勺公筷,不吃生冷食物,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希望市民朋友们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报告相关情况,并配合政府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12月25日,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12月23日境外输入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郑某某,女,16岁,中国籍,家庭住址: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向工街宏达家园小区,朝鲜族第一中学学生。12月13日以来与确诊病例尹某某共同居住在宏达家园小区。12月13日17时从宏达家园小区步行到附近的婷婷阳光超市和弘洋超市购物,之后步行回家未外出;12月15日至16日正常步行上下学,回家后未外出;12月18日正常上下学,当晚22时10分乘出租车至淮河街沈阳医学院附属二院一楼急诊就诊,诊断为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输液治疗后,于次日0时50分乘出租车返回宏达家园小区;12月19日8时,郑某某因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步行前往秀水诊所就诊,输液治疗后11时步行回家,途中到宏达家园小区附近的菜鸟驿站取快递,回家后未外出;12月20日8时左右,郑某某步行再次前往秀水诊所输液治疗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输液后步行返回宏达家园小区未外出;12月21日正常步行上下学,当晚22时步行前往宏达家园小区附近梦蕊泉洗浴中心洗澡,23时步行回家;12月22日正常步行上下学,回家后未外出;12月23日尹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后,郑某某作为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被转运进行集中隔离观察;12月24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例行采集其生物标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郑某某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郑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年12月26日
因疫情被隔离,工资怎么算?
权威解答来了
疫情防控期间隔离在家,
公司怎么给我薪水?
单位停工、停产我的薪水还能保证吗?……
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工资应如何支付问题,
大连市人社局分以下几种情况予以解答:
(一)因疫情防控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二)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视频:
沈阳又发现疫情
来看看大街小巷是什么样的?
来源
沈阳公交网沈阳晚报网络
图文
公交观察员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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